1.公开招投标被抛到一边
——湖南省衡山县教育系统校园腐败系列案件剖析
2.“护路人”变“拦路虎”徇私舞弊终被捉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公路局路政执法队张德生等2人违纪问题剖析
3.揽“私活”、入股工程的“老水利”
——湖南省祁东县水务局原副局长熊安禄收受红包等问题剖析
4.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当加班费
——江苏省金湖县塔集镇残联原理事长陆波等人虚报套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问题剖析
公开招投标被抛到一边
——湖南省衡山县教育系统校园腐败系列案件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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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湖南省衡山县法院审理了一件腐败案。站在被告席上的,是衡山县第二中学校长李某。他泪流满面地连说了三声“对不起”,并向台下的同事、亲人、朋友们深深地鞠了三躬。
李某在忏悔书中写道:“多想再回到神圣的三尺讲台,重执教鞭,用粉笔重新书写自己的人生。”可惜,世上没有后悔药。
2015年1月,衡山县纪委陆续接到群众反映:衡阳某商贸有限公司进驻本县,在承包县直学校商店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违纪违法问题,该公司与学校领导有不正当的经济往来。
“从严从速查处,必须还教育一片净土。”衡山县纪委迅速行动,经初步调查得知,衡山县第二中学因学校规模大,被该商贸公司作为承包学校商店的“公关”第一站。在未进行公开招投标的情况下,该公司成功承包衡山二中学校商店,该校校长李某因此获得了公司老板熊某送上的5万元“好处费”。
随着调查逐步深入,李某受贿问题又牵扯出衡山县第二中学、第四中学、岳云中学、职业中学、实验中学等5所县直中学的相关领导,他们皆因学校商店对外承包而收受了同一家公司送出的2至12万元不等的钱物。
这成为了该县教育系统校园腐败系列案件案发的导火索。
办案人员发现,基建、采购、后勤等领域成为校园腐败的“重灾区”。公开招投标被抛到一边,学校领导的权力不受监督制约,学校管理不公开不透明,为校园腐败的滋生提供了土壤。
据李某交代,长期为学校提供校服的两位供应商陈某、蔡某,每年都要给自己送上5千到2万元不等的红包礼金。2014年学校增订冬装校服,陈某一次性送给其3万元“好处费”。在衡山二中修建学生公寓楼的过程中,基建老板为感谢李某在承建工程和拨付工程款方面给予的帮助,分两次共送给他10万元“感谢费”。
李某坦言,面对“潜规则”时,自己变得麻木不仁和心存侥幸,认为法不责众,大家都这样,自己不要白不要。
根据公司老板熊某的供述,面对金钱诱惑,李某是半推半就,衡山实验中学副校长却是主动索贿。这位副校长在与该公司结算学校商店承包费用时,主动要对方为其报销了自己与家人在外旅游费7000元。
最终,5所县直中学的校长、分管后勤的副校长、总务主任等13名干部悉数落马,成为衡山县教育系统查处干部人数最多的腐败案件。他们本应为人师表,如今却沦为阶下囚。
校园净土,绝不容许腐败横行。衡山县教育系统校园腐败系列案件之所以发生,一方面是其法纪观念淡薄,道德防线失守,另一方面暴露出学校管理方面存在诸多漏洞。教育主管部门一方面要加强对学校管理人员的廉政教育,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学校的监管,特别是强化学校基建工程、物资采购、资金拨付等腐败多发领域的监督制约机制建设,深化校务公开,从根本上铲除校园腐败的生存土壤。
“护路人”变“拦路虎”徇私舞弊终被捉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公路局路政执法队张德生等2人违纪问题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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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纪委根据群众举报线索,严肃查处了区公路局路政执法大队二中队队长张德生、三中队副队长金术亮违纪违法问题。该案涉案人员身为路政执法人员“靠路吃路”违规营运车辆、利用职务便利徇私舞弊和收受贿赂等问题,严重违反党纪国法。
利用职权收受贿赂2万余元徇私舞弊违规获利50余万元
治超中队队长、副队长看似只是个股级“芝麻官”,但对部分运输企业和车主而言,则是“红人”。不少车主想与之攀交情、套近乎,以图为自家车辆的违规行为“开绿灯”。
在诱惑面前,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公路局路政执法队治超中队队长张德生、副队长金术亮逐渐放松思想警惕,一点点突破党规党纪的底线。2013年1月至2015年5月期间,他们先后17次收受超限车辆车主送的现金、购物卡、烟酒茶等共价值2万余元。
慢慢的,单纯收受车主所送钱物已远不能满足张德生、金术亮两人膨胀的贪欲。于是,二人直接购买货车跑起了砂石运输,再利用治超站这个平台为自己的企业和车辆大开方便之门。几年下来,两人所有车辆应罚未罚54万元,违规获利50余万元。治超这个重要岗位彻底成为他们牟取私利的跳板。
目前,两人已被开除党籍、免除所任职务、追缴违纪款项30万元(其他违法所得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缴),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张德生于2016年3月8日先行被裕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贪欲膨胀心存侥幸 疏于监管肆意妄为
放松思想改造,难抵金钱诱惑。张德生等人工作上也曾经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得到组织的信任和干部群众的认可。但随着时间推移,二人心态发生了变化,慢慢放松了自身学习和思想改造,个人利益在头脑中逐步占了上风,贪欲膨胀,终致以身试法,自毁前程。
金术亮在调查中供述:“我长年在基层一线,工作累、收入低,看着认识的车老板一个个成了百万甚至千万富翁,就想着利用职权也从中分一杯羹。”
无视党纪国法,侥幸心理作祟。金术亮两人均受党培养多年,在部队时多次立功获嘉奖,到地方后也始终工作在基层执法一线并先后担任队长。理应熟知党规党纪的他们却无视法纪,酿成大错。张德生在金术亮接受组织调查期间,还心存侥幸与他人进行串供,妄图对抗组织调查。
严守底线抵御糖衣炮弹 强化监管基层执法人员
公路治超本是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手段,现在却变成了治超部门极个别人的“敛财”工具。张德生、金术亮违纪违法案件给全区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
在糖衣炮弹面前,原本知晓党纪国法的治超执法人员,一旦放松思想警惕,心存侥幸,就会利用职权谋利。张、金两人先后17次收受超限车辆车主送的现金、购物卡、烟酒,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其纵容车辆超载的行为,影响交通安全,严重侵害群众利益。
贪欲一旦膨胀,就会绞尽脑汁进一步钻监督执纪的“空子”,“护路人”变成“拦路虎”,最终触碰纪律的高压线,陷进违纪违法的泥潭,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除此之外,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派出单位、基层站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和法纪教育,增强基层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和廉洁从业意识。要通过强化监督制约,加强对关键执法岗位人员的有效监管,规范和鼓励群众监督,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零容忍”,抓早抓小,从源头上治理违规违纪和腐败问题。
揽“私活”、入股工程的“老水利”
——湖南省祁东县水务局原副局长熊安禄收受红包等问题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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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湖南省祁东县纪委根据群众举报及衡阳市纪委的交办,对祁东县水务局有关问题进行调查。通过调查,县水务局主任科员熊安禄的问题浮出水面。
经查,自2008年到2015年,熊安禄担任祁东县水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主任科员期间,共收受各种违纪、违法贿赂达130多万元。
很快,熊安禄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等待他的将是失去自由的晚年生活。
熊安禄在祁东县水务系统算得上是一位“老水利”,工作经验丰富,业务能力较强。
2008年至2013年,熊安禄担任祁东县水务局副局长,分管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业务。当时,正值中央加大水利建设投资之际,全县的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每年财政投入都有上千万。
“承包水利工程的老板住豪宅,开豪车,吃住五星级宾馆。没有我们的帮忙,哪能这么潇洒”、“自己几个月的工资,还抵不上老板请吃的一顿饭”……熊安禄在财大气粗的工程老板们面前,心理逐渐失衡。
业务接洽、合同签订、设计评审、逢年过节,一些工程老板都有些“小意思”,熊安禄开始对送来的红包礼品还半推半就地笑纳,后来慢慢变成来者不拒。为扩大私利,熊安禄还利用自身的业务专长和职务便利,伙同本单位的其他几名项目设计、工程技术人员,违规承揽和参与工程设计,把自己的“生意”做得风生水起。
2013年,祁东县水务局将30座水库的施工设计工作交给三家设计单位承担。在熊安禄的要求下,这三家单位从中拿出了24座水库除险加固设计交给了他的设计团队做“私活”。到2014年底,熊安禄等8人共获取设计劳务费用104万元,每个人分得13万元。
全县水库工程中六角砖用量较大,熊安禄又与人合伙投资开办砖厂,利用职权把生产的六角砖销往全县各个水利工程建设公司。他还采取入股的方式,伙同自己的司机从其他工程老板手中分包水利工程谋利。通过开办砖厂和入股工程,熊安禄从中获利24万元。
很快,熊安禄就为妻子、儿子在武汉、长沙买房买车,并把儿子安排进长沙一家单位。
2013年5月,面临退休的熊安禄改任水务局主任科员,虽是非领导职务,但仍分管全县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工作。他打着自己的“小算盘”,于2014年7月在没有通过招投标的情况下,与一家水利水电勘察设计公司签订12座水库除险加固设计合同,通过儿子之手从中获得好处费5万元。
熊安禄的所作所为最终东窗事发。
近年来,随着农村基础建设的推进,中央财政投入不断加大,动辄几千万的财政资金投向基础建设,引得相关职能部门“内鬼”觊觎,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熊安禄就是这样的例子,分管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业务,看似不起眼,其中水很深,单笔受贿达到了40万元。通过严肃查处这起案件,有力震慑腐败分子,不要妄想利用手中权力和公共资源为自己“发家致富”。下一步,衡阳市纪委将根据审查发现的问题,仔细梳理总结,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继续加大查处力度,让想搞腐败的人断了念头,让搞了腐败的人付出沉痛代价。
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当加班费
——江苏省金湖县塔集镇残联原理事长陆波等人虚报套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问题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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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11日,江苏省金湖县塔集镇残联原理事长陆波、残联专职委员龚莉莉,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在县纪委工作一室主任办公室,主动向组织交代了他们的违纪事实,他们二人“合作”套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整个过程被还原了出来……
塔集镇残联负责全镇残疾人就业培训、管理和托养服务等工作。同在乡镇,与其他单位相比,镇残联是个不起眼的“清水衙门”。塔集镇残联理事长陆波曾认为,虽然工作没少做,但有时候因为一个小细节没做到位,也会引发服务对象的不理解。“我们加班是常事,也受了不少委屈,不就是拿了点加班费吗?”。
心理一旦失衡,贪念就会随之产生。到哪去找发放“加班费”的来源呢?想来想去,陆波在县残联收取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上动起了心思。
近几年来,随着上级对残疾人救助保障工作越来越重视,该县残联每年向各镇征收2.2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残疾人就业培训、扶持和贫困残疾人慰问等工作,同时允许各镇残联从中报销工作经费。
2014年11月,陆波与负责单位报账的残联专职委员龚莉莉盘点了一下财务支出情况。发现当年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还没怎么用。“用不完就浪费了,不如想个办法把钱弄出来,反正这钱不用也白不用,正好给我们发‘加班费’了。这不是一个现成的‘渠道’嘛!”陆波为自己的“聪明”暗自得意。
2014年11月,陆波安排龚莉莉向县残联报销费用支出时,以“康复室指导员、协调员补助”名义多报费用。12月上旬,龚莉莉在报销镇残联实际开支8480元的同时,编造了6名领取补助人员的“虚假名单”,并代签了姓名,经陆波签字证明、分管副镇长审核后,到县残联以“康复室指导员、协调员补助”的名义虚报了3000元费用。拿到钱后,陆波还有些担心,为掩人耳目,并没有立即私分,而是决定暂时将这3000元钱放在账外由龚莉莉保管。
一个多月过去了。第一次得手没被发现,让原本内心还有一丝纠结的陆波,彻底没有了担忧。
又过了几天,农历新年近在眼前,年终各项考核都已尘埃落定。眼看着其他人忙着兑付考核奖金,陆波要求龚莉莉将剩余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全部报回来。龚莉莉心领神会,有了上次的“经验”,这次费用报销得更加“顺利”:在报销实际支出5220元的同时,虚假编造了慰问9名残疾人的支出明细,经陆波和龚莉莉代签姓名后报销,合计虚报费用4500元。这次成功套取资金后,依旧是“风平浪静”。
2015年春节前夕,陆波与龚莉莉将两次多报费用的剩余6500元进行了私分,各自分得3250元。
事后,陆波、龚莉莉认识到所犯错误的严重性,主动到纪检监察机关作了如实交代,并退缴了全部违纪所得,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那一幕。2015年7月,经金湖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陆波、龚莉莉党内警告处分。
陆波、龚莉莉虚报冒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进行私分的问题,反映了少数政府公职人员党纪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同时也说明基层监管存在漏洞,制度还有待健全,从而导致了此类违纪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