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催化与废弃物再生化实验室紧密结合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湖南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开展水体环境中有机污染物控制与修复技术、环境催化材料的制备与应用研究以及废弃物再生化利用三个方面的研究,为湖南省化工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核心技术与解决方案。为了加速实验室目标的实现,积极开展国际和国内合作与学术交流,加强相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促进学科交叉,促进新思想、新原理的产生和应用,特设立开放基金课题,用于资助与实验室研究领域相匹配、创新性强、具有重要研究意义和发展前景的研究课题。现将2020年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有关事宜发布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在职研究人员。
二、资助额度:
项目经费支持额度为1-3万元,课题研究期限为1年,执行期为2020年7月-2021年7月。
三、资助领域
开放基金课题重视以创新性研究为首位,特别是新思想、新概念、新原理、新方法、新技术的探索性研究活动,资助具有相当科学意义和应用前景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本开放基金应紧密围绕实验室的如下研究方向:水体环境中有机污染物控制与修复技术研究、环境催化材料的制备与应用研究和废弃物再生化利用研究。
优先资助领域:
1、水环境中有机污染物的检测、环境特征、分子转化、防治原理和修复技术等;
2、绿色有机合成化学;
3、CO2的高效捕获与高选择性催化转化;
4、废水、废渣和废旧电池中的金属回收及其在电池材料中的应用研究;
5、微纳结构功能催化材料的设计、可控制备及其催化机制研究。
四、申请及评审程序
申请者填写《环境催化与废弃物再生化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见附件1。有意向者请于2020年7月9日前向实验室同时提交电子版课题申请书,以及一式三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纸质版申请书。申请书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统一评审。
五、开放基金管理办法
1、开放基金课题的立项、遴选和管理工作遵循“公平、合理、民主”的原则,执行回避和保密的有关规定,接受科技界和社会的监督。
2、非本实验研究人员为第一负责人,本实验室研究人员为第二负责人,开放基金课题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即列入我室的研究计划。开放基金课题的评定结果由实验室主任签发,由实验室办公室通知相应申请者。获得资助的申请者,接到通知后,应向本实验室提交课题实施计划。
3、开放基金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项目可以考虑申请课题延续。
4、开放基金课题实施过程中,一般不允许随意更改原定的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如有变动,必须由申请人在课题研究期限的前六个月提出申请,报实验室主任审批。
5、在开放基金课题实施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每年提交一次课题进展报告,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对报告审查后提出评审意见。开放课题研究期满,必须在1个月内提交结题报告,并附相关的研究成果证明和正式发表的论文。
6、开放基金课题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主要使用范围包括与研究课题相关的资料费和学术活动费、论文版面费、材料费及仪器设备费等。
7、开放基金课题的研究成果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和本实验室共享。
8、开放基金课题资助发表的论文,第一署名或者第二署名单位应为“湖南工程学院,环境催化与废弃物再生化湖南省重点实验室”;英文署名为“Hunan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y of EnvironmentaI CataIysis & Waste Recycling, Hunan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如申请专利,湖南工程学院应同为专利权人。所发表的论文应有1篇以上被SCI或EI收录。
9、课题组成员必须要有本科生(原则上有本科生参与课题)。
六、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东湖路湖南工程学院材料与化工学院
邮编:411104
E-mail:donghuilan@hnu.edu.cn
联系人:兰东辉
材料与化工学院
环境催化与废弃物再生化湖南省重点实验室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