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发展新党员的质量,增强党员发展工作的民主程度以及透明度,根据中组部《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及《湖南工程学院大学生培养和发展标准》文件要求,经过各党支部培养考察,在听取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校组织部预审通过,拟报支部党员大会同意接收陈玉龙等14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现公示如下:
专业班级 |
姓名 |
专业班级 |
姓名 |
轻化工程2103班 |
陈玉龙 |
应用化学2201班 |
方嘉怡 |
材料化学2102班 |
王飘飘 |
应用化学2201班 |
刘湘媛 |
轻化工程2203班 |
汤影嵌 |
应用化学2203班 |
罗家美 |
材料化学2202班 |
余倩 |
生物工程2202班 |
刘江龙 |
化学工程与工艺2101班 |
谢斌 |
应用化学2102班 |
欧阳海博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2102班 |
陈金海 |
应用化学2104班 |
周扬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2201班 |
刘畅响 |
生物工程2102班 |
范娟 |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至11月22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地址:材化楼A307办公室,王老师0731-58680184
中共湖南工程学院材料与化工学院委员会
2024年11月18日
(审核:徐粤宇 罗荃 刘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