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及《湖南工程学院大学生培养和发展标准》文件要求,经过党支部培养考察,在听取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校组织部预审,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同意接收袁笑微等25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现公示如下:
专业班级 |
姓名 |
专业班级 |
姓名 |
应用化学2201班 |
袁笑微 |
化学工程与工艺2201班 |
邹 旦 |
应用化学2202班 |
谭君美 |
化学工程与工艺2202班 |
周秀芳 |
应用化学2203班 |
石慧琳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2202班 |
张钰菘 |
应用化学2302班 |
罗鑫叶 |
化学工程与工艺2302班 |
陈常宝 |
应用化学2303班 |
肖海连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2301班 |
肖晶晶 |
应用化学2304班 |
刘 艺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2302班 |
周智文 |
应用化学2301班 |
袁思玲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2302班 |
陈国耀 |
应用化学2203班 |
肖鑫坤 |
材料化学2201班 |
肖校烨 |
材料化学2301班 |
康彭缘 |
材料化学2202班 |
游 潇 |
材料化学2302班 |
黄 敏 |
轻化工程2201班 |
赵映屏 |
轻化工程2301班 |
蒋艺璇 |
轻化工程2202班 |
蒋亦可 |
轻化工程2302班 |
章吉年 |
轻化工程2203班 |
刘伟维 |
轻化工程2303班 |
沈佳轩 |
|
|
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29日至6月5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地址:材化楼A307办公室,黄老师 0731-58680184
中共湖南工程学院材料与化工学院委员会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