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总支部职责
一、党总支部书记的职责
党总支部书记在党总支部的集体领导下,负责主持系党总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主持党总支部的全面工作,负责制定党总支部的工作计划,安排党总支部的工作,主持召开党员大会和党总支部会议,将党总支部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及时提交党总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及党总支部党员大会、党总支部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检查党总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向党总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三)负责抓好党总支部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组织党总支部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党总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党总支部的集体领导作用。根据学院党委的安排,定期组织召开本单位党政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指导,了解党支部建设情况,检查督促党支部的工作。
(四)经常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及群众的思想状况,发动党总支部成员和党员做好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党员先进性。
(五)与党总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团结同志,加强领导班子成员及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到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工、团、统战工作的相互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为实现和谐系部而努力工作。 (六)负责完成院党委安排和部署的其他工作。
二、党总支部副书记的职责
1、党总支部副书记协助书记开展工作,在书记主持下分管学生和其他党总支部分工的工作。书记因公外出时间较长时,由副书记主持党总支部的日常工作。
2、根据学院党委及院学生工作处的要求,结合本系学生工作实际,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对学生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
4、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做好学生工作,定期召开学生工作会议,安排、研究和总结阶段性工作,并定期向党总支和学生工作处汇报。
5、配合院组织部,对学生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培养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和党员教育工作。
6、指导系团总支、学生会、爱心社开展工作。
7、组织学生开展争创先进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活动。
8、做好新生入学教育、毕业教育及就业指导,做好招生工作。
9、开展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定期了解、研究学生思想状况,提出实施意见,并及时向党总支汇报。
10、完成其它学生管理日常工作。
三、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
(一)协助党总支部书记组织开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决议的活动,对党总支部的组织工作提出建议。
(二)了解和掌握党总支部的组织状况,按计划组织党总支部和检查督促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按党章和上级有关选举工作的规定,积极做好党总支部改选的组织工作。
(三)收集和了解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和支部组织工作方面的情况。对支部的组织建设提出建议,并在党总支部讨论决定后负责组织实施。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组织评选优秀党员等活动。
(四)根据党总支部的实际情况,提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意见及安排,具体组织评议党员的工作。
(五)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组织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工作计划,经党总支部讨论通过后主持实施。按照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审查和办理吸收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考察和转正的手续。
(六)做好党员的组织管理工作。组织党员鉴定和考核。党员组织关系,检查收缴党费和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工作,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组织好党员统计。
四、宣传统战委员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决定的宣传工作,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按照党总支部决议,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出思想政治工作的计划和措施,协助书记抓好思想政治工作。
(二)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党员教育计划,与工会、团组织、学生工作负责人共同拟定对本单位师生员工进行政治理论、形势任务教育计划及政治学习计划安排,经党总支部讨论通过后,主持实施。
(三)配合行政负责人对所属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校风、校纪教育,鼓励其做好本职工作,了解和掌握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的先进人物,宣传他们的事迹和经验,提出奖励和表扬的建议。
(四)协调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学生会等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五)掌握本单位统战对象的基本情况,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他们政治上的进步,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充分发挥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
(六)努力宣传执行党的对台政策、民族政策、宗教政策等,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国家建设出力。
五、纪检委员的主要职责
(一)协助党总支部抓好党风党纪工作,根据学校纪委和党总支部的安排,对党员进行党风和党纪教育。
(二)检查了解支部和党员执行党章、准则、条例,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决议和遵守党纪的情况,对违纪党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规定的权限办理处理手续,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的情况。
(三)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受理党内外群众对党员违纪的检举、控告和申诉。
(四)经常向党总支部及上级纪检部门汇报和反映本单位的党风、党纪情况。
(五)协助学校监察机关和本单位行政领导处理非党员教工的违纪案件。
六、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的职责:党支部书记在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主持党支部的全面工作,负责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安排支部工作,召开支部大会和支部委员会会议,将党支部工作的重要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及支部大会、支委会的决议、决定,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执行情况,向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3.重点抓好党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提高支部的战斗力。
4.经常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及群众的思想状况,发动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全体党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5.与支委会和同级行政(业务)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工、团、妇女、统战负责人的相互关系,共同做好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6.抓好支委会自身建设,组织支委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二)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按计划组织支部或检查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按党章和上级有关选举工作的规定,协助党支部书记积极做好党支部的改选工作。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协助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整理优秀党员的模范事迹,组织评选优秀党员。
3.根据支部实际情况,提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意见及安排,具体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4.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状况,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拟定切实可行的发展工作计划,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办理吸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考察和转正的手续。
5.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搞好党员统计。
(三)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1.了解掌握党内外思想动态,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
2.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拟定党员教育计划,对群众进行政治、理论、形势任务教育,经支委会讨论通过后,主持实施。
3.配合行政负责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校风、校纪教育,鼓励他们做好本职工作,了解和掌握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方面先进人物的事迹并加以宣传,提出奖励和表扬的建议。
4.支持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学生会等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娱乐体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