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文件
院字〔2018〕9号
关于印发《剧毒化学药品使用及管理制度》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剧毒化学药品使用及管理制度》已经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化学化工学院
2018年3月5日
剧毒化学药品使用及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教学、科研用剧毒化学药品的科学管理与使用,杜绝流失和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教学科研的正常进行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所有的剧毒化学药品都应有明确的进出明细帐,且要采用双人双锁、专柜专人管理。
第二条 剧毒化学药品领用前,领用人必须出具领料单,注明领用数量、实验名称、使用范围及使用时间,剧毒化学药品用于教学只能在使用的当天领取,并于当天将剩余的部分返还到仓库;剧毒化学药品用于科研必须采用专柜专人管理。
第三条 剧毒化学药品的领用,使用专用领料单,领用人、教研室主任均必须签字,并经系主任的同意签字后,实验中心主任和保管员同时在场,才能领用,否则不予发放。
第四条 实验(科研)用剧毒化学药品的废液、废渣必须用专用的废液桶盛装,采用相应的方法进行处理,且有相应的三废处理记录。
第五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七条 本办法由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化学化工学院
2018年3月5日
化学化工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8年3月5日印发